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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30    浏览次数: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等规定,为加强和规范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倡导电动自行车文明出行,保障师生员工出行安全,对校园电动自行车实施RFID电子标签管理,未安装电子标签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在校区行驶。

.RFID电子标签介绍

RFID(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即无线射频识别技术,又称电子标签。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由三部分组成:防水标签(内容包含车牌号、二维码、车辆编号)、 RFID芯片(感应射频标签)、镭射防伪贴。按防水标签颜色标识各类人群电动自行车,具体区分如下:红色标识为教职工及第三方服务人员电动自行车,黄色、绿色、蓝色、紫色、粉色等标识各年级学生电动自行车。

.RFID电子标签网络管理平台

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网络管理平台设置在“智汇福大”的”校园出入管理“模块,包含:车主电动车信息、车辆登记、挂失(注销)、违章查询等项目。

.RFID电子标签申请及办理方法

1、办理对象为我校师生员工及旗山校区第三方服务人员等本人名下电动自行车。

2、申请安装RFID电子标签的电动自行车要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安装号牌,执有电动自行车行驶证。

3、办理流程:1登录智汇福大APP平安福大公众号中的电动车登记2网上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车辆及行驶证照片后提交审核;3经审核通过后,按安装提醒短信到现场安装RFID电子标签。

RFID电子标签使用管理办法

1RFID电子标签与使用人学号(或工号)、电动自行车绑定,每个车主只能申领一个。

2RFID电子标签只能本人、本车使用,不得转让他人,不得转移安装位置,否则失效。

3、车主对RFID电子标签要妥善保护,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污损、遮挡、涂改等,丢失、损毁及变更应及时通过网络管理平台申请预约补换,费用按合同约定的中标价执行。

4、校园RFID电子标签实行“一车一码师生员工离职、毕业离校RFID电子标签自动注销失效。

5、已经安装过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但在本校新入职、升学或延长休业年限生电动自行车,可以在失效前一个月内凭入职通知、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通过网络管理平台申请重新更换。

、电动自行车违章处理

1、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是实名制管理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车主对将车辆借与他人使用所造成的后果负责。电动自行车在校内违章的行为将依据《福州大学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和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的有关规定,只对电动自行车RFID电子标签所申报的车主本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2、校区电动自行车实名制管理通过两种方式进行违章纠治:(1)专职交通协管员巡查纠治,学校安排若干名专职交通协管员进行校园路面巡查,现场对违章的车辆进行扫码、拍照上传,违章车辆的车主会收到违章短信通知;(2)师生员工交通志愿者随手拍纠治,学校为各机关部处、各学院的师生员工交通志愿者开通电动自行车违章登记随手拍权限,通过登录智汇福大APP平安福大公众号中的电动自行车违章登记,上传相关违章信息,经平台管理员审核认定后,向违章车辆的车主发送违章短信通知。

3、师生员工电动自行车在校区内违章,除依据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处)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还实行违章累积12分一个周期的处罚方法,超速、违停、违章带人等违章行为,每次扣3分,12分扣完后取消本年度车主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资格,注销RFID电子标签,车辆清理出校园。鼓励初次违章的车主通过申请完成门岗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或参加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交通安全法规考核来免于扣分。

4、学校将不定期查处停放在校园未加装电子标签的电动自行车。

5、严禁伪造、仿制、转让RFID电子标签,一经发现,取消车主校园电动自行车通行资格,并按学校有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由保卫部(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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