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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发生火灾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07-07-20    浏览次数: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的原因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绝大多数都是人为造成的,其主要原因是:
1. 由于用电设备和用电量变化无常,为了临时用电在原有的线路上接入大功率的电热设备,使其长期过载运行,破坏了线路绝缘,引起火灾。
2. 有的电工对线路缺乏维护和检修,致使年久使用的线路绝缘破损后发生漏电、短路等引起火灾。
3. 有的火灾是铜铝导线连接,接触不良或使用时间过长,造成接触电阻过大。打出火花或接点温度过高引起的。
4. 使用移动灯具的插头和插座接触不良而发热;照明灯具的位置与可燃物的距离过近,也会因温度过高而考燃起火。
5. 人们使用熨烫服装的电熨斗、修整发型的电吹风、焊接仪器设备的电仪器铁等,用后忘记切断电源,搁置在可燃的基座上;或者用完后,余热未散,立即装入可燃的包裹内,因温度过高引起火灾。
6. 公共场所人们使用的电热杯、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设备长期通电,或忘记关闭电源开关,也容易造成火灾事故。
7. 公共场所人们随额意吸烟,乱扔烟头或火柴杆,也是造成火灾的主要原因。例如: 1985年4月19日哈尔滨天鹅饭店的火灾事故,就是一美国人晚上酒后躺在床上吸烟引着被褥起火造成的,致使中外旅客10人死亡,7人受伤,不但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而且造成了很大的政治影响。
8. 有的火灾是影剧院、俱乐部在演出时,为了增强演出效果,使用鞭炮、烟火等易燃易爆物品引起的。
9. 有的火灾使维护公共场所时,违章使用电、气焊不采取安全措施使火花落在可燃物上引起的。
10. 有些场所停电时,一些人便使用蜡烛照明,忽视安全,引燃幕布等可燃物或动用明火找东西等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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