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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福州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1-10-27    浏览次数:
福州大学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方案
     为深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培训、大练兵”活动,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确保校园消防安全。根据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全省深化消防安全“五大”活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学校决定从2011年9月29日至2012年2月29日在全校组织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政府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在学校第三季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开展校园火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到火灾隐患排查率100%,火灾隐患查清率100%,一般火灾隐患整改率达100%,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校园防控火灾能力,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清剿战役”的领导,学校决定成立“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
指 挥 长:陈笃彬
副指挥长:陈少平、王耀华
成    员:林生、庄莉、程文忠、林键、刘松青、陈躬瑞、薛来福、林新辉、陈为旭、商光美、刘敏榕、刘用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保卫部,刘用庆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各单位在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时,要重点清剿和整治下列火险隐患:
(一)各单位投入使用的建筑物是否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二)各单位内部是否存在“三合一”场所;
(三)各单位内部的消防设施是否配备齐全,消防设施能否保持正常运转(包括灭火器是否到期、消防栓配件是否缺损、消防栓是否有水、消防栓水压是否够等等);
(四)各单位内部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应急灯、指示灯、手动报警警铃是否正常;
(五)消防控制室的各项设备能否正常运转,消防控制室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以及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六)各单位内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运输、使用、存储的管理是否符合有关安全规范;
(七)各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防火工作责任是否落实;
(八)学生宿舍、图书馆、食堂、教室、实验室、办公楼、礼堂、食堂、档案室、财务室等重要场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消防管理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火险隐患;
(九)各类在建工程以及装修工程是否符合有关消防安全规范;
(十)各单位内的各种作业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十一)各单位是否深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组织各种消防应急演练活动;
(十二)其它影响校园消防安全的火险隐患。
四、工作步骤:
“清剿火患”战役分动员部署、清剿火患、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29日至10月15日)
学校各学院、各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动员全体师生员工投入到开展“清剿火患”工作之中。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剿火患”工作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各阶段具体工作,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相应成立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单位“清剿火患”战役的领导和协调。
(二)清剿火患阶段(2011年10月16日至2012年2月6日)
1、建立排查网络。学校要以单位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部署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并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帐。各单位要建立排查工作计划,按时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
2、组织全面清查。要根据清剿范围和重点,采取针对性的排查措施,确保本单位火患查清、火灾隐患见底、全部排查到位。对排查的单位和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如实记录,建立档案台帐。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拒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强制执行。要服从当地消防部门的检查、技术指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清剿火患”工作。
3、落实长效管理。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认真落实火灾预防长效措施。要严把建筑工程消防审验关,依法落实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防止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要强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9日)
学校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战役成果。学校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综合目标考核之中,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各学院、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自查、师生参与”的原则,形成强力“清剿火患”的工作态势。
(二)全面宣传发动。学校各学院、各单位要利用一切宣传手段,形成“清剿火患”强大宣传攻势,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刊载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深入宣传贯彻实施《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和消防应急演练。
(三)制定计划方案。学校各学院、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清剿火患”方案,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对“清剿火患”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四)严格落实奖惩。学校要将各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开展情况与单位年终考评挂钩,严格奖惩。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对其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排查整治走过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的,实行责任倒查。
(五)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学校各学院、各单位工作情况请及时报“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挂靠保卫部),10月20日前报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2011年10月份起,每10天报告一次本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情况,每月20日报当月本单位开展“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小结及福州大学“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表格见附件);2012年2月15日报本单位“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情况总结。学校“清剿火患”战役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杨珠,旗山校区行政南楼106办公室,联系电话:22866089,电子邮箱:bwb@fzu.edu.cn
附件:福州大学“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福州大学“清剿火患”战役战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项目
内容
是否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
火源、危险品管理情况
①是否违章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物品;②未落实内部动火审批制度和现场监护措施;③单位内是否违章使用汽油、可燃气体作燃料;④是否违章使用明火照明、取暖、吸烟;⑤是否未报动火审批手续而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油漆粉刷作业等;⑥单位内部是否未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⑦单位装修施工现场动用明火是否违反有关安全要求等情况。
 
 
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①开关、插座是否安装在可燃物上;②是否有无采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③是否私接电气线路、增加用电负荷;④是否违章进行设备检修和电气焊作业;⑤是否违章使用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电热器具;⑥电气设备定期维护要求是否落实;⑦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设备是否违反有关安全要求等情况。
 
 
疏散标志及消防通道情况
①教学办公期间安全出口是否上锁;②疏散通道是否被占用、封堵;③在疏散走道、楼梯间是否悬挂、摆放可燃物品,物品摆放是否妨碍人员安全疏散;④是否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⑤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⑥应急照明灯是否损坏、遮挡、不能正常运行;⑦公共区域的外窗上是否安装金属护栏;⑧消防车通道是否挖沟、堵塞或占用等情况。
 
 
 
消防设施、器材和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①是否违章关闭消防设施;②消火栓是否被遮挡、挤占、埋压;③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等是否齐全;④灭火器是否被挪作他用,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是否过期 ⑤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洒水喷头是否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器是否被遮挡、改动位置或拆除;⑦消火栓箱、灭火器箱是否上锁;⑧防火卷帘控制按钮是否上锁;⑨消防安全标志是否缺少、损坏、遮挡;⑩消防设备是否清洁、锈蚀、腐蚀等情况。
 
 
防火分隔设施情况
①常闭式防火门未处于关闭状态;②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如消防控制中心)
①是否脱岗;②是否违反消防值班制度;③是否填写值班记录等情况。
 
 
 
重点部位规章制度是否制度、上墙
各单位重点部位规章制度是否制定、上墙。
 
 
 
各单位是否组织师生开展消防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是否组织师生开展消防逃生应急演练活动
 
 
各单位是否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各单位是否组织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其他需要巡查的消防安全情况
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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