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办〔2014〕1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闽教安组办〔2014〕17号)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4年11月27日
福建省教育厅
闽教安组办〔2014〕17号
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部)属高等学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教育部《关于加强冬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督〔2014〕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学校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我厅近期下发的一系列学校安全工作文件精神,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并消除学校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深化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和“平安校园”等级创建,扎实抓好“护校安园”、“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等校园及校车综治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校园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福建省教育厅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