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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5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2015年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5-09-02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为了切实加强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全力保障校园安全稳定,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秋季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工作责任。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立即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学院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这次事故教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省领导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认识校园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严格落实《福州大学安全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以及《福州大学安全工作责任制》等有关规定,切实抓好开学初校园安全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在开学初要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新学期本单位安全工作;各学院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在开学初要深入单位一线,认真抓好本单位安全工作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学院各单位分管安全工作领导、安全管理人员要按照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切实把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二、把握重点,全面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开学初,各学院各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立即在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报告厅、图书馆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校园施工现场、企业、老旧房屋、商业网点等重点单位,油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备设施等重点部位,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安全为重点,覆盖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校舍安全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等各个领域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学院各单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安全方面的排查整治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着重检查实验实习实训人员培训管理、规范操作,有毒有害实验用品购买、领用、登记制度以及实验用废弃危化品处置备案制度等落实情况,实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重点部位自动监控、泄漏检测报警情况,实验用品仓库通风、防火防爆设施设备维护及运行情况等。

(二)消防安全。参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公安部第28号令),着重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和消防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组织消防演练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等。

(三)交通安全。着重检查校园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志是否完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是否到位;校车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

(四)食品安全。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落实情况,饮用水设施卫生管理制度、传染病疫情预防、监控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治安安全。以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为重点,着重检查校园安保体系建设落实情况,人防、物防、技防、值班巡查、校外人员及车辆管理等落实情况,重点部位安装视频监控等情况,学生安全意识、逃生技能等安全教育知识宣讲等。

(六)校舍安全。着重检查校舍防范洪灾、泥石流、雷电、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有关措施和制度的落实情况,校舍信息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和校舍档案保管情况,校舍安全档案建立和完善情况,校舍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和校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情况,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开展情况,严禁使用督D级危房作为校舍。

(七)特种设备安全。以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为重点,着重检查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三、强化教育,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抓好开学“安全第一课”,要组织开展好各项安全教育专题、主题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通过班会、年段会、班级QQ群等形式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防诈骗、防食品安全、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意外伤害事故等方面教育,普及日常安全防范知识,全面提升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坚决遏制各类可防性案件的发生。特别要认真抓好2015级新生入学安全教育工作,统筹安排好新生安全教育时间和课程,必须让每位新生入学后都接受一次安全教育。

四、加强督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近期,学校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学院各单位开学初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对于安全工作不到、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规范、安全问题突出的,学校将采取通报批评、下发整改通知书等措施,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整改。对于由此而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学院各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本单位开学初安全工作,并于2015年9月10日前将本单位开学初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书面版、电子版)报送到行政南楼106室,电话(传真)0591-22866089,电子邮箱:bwb@fzu.edu.cn

                                                                               

                                                                              福 州 大 学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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