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部门简介
政策法规
消防安全
防诈骗
安全教育
两项创建
资料下载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警情通报
新闻热点
服务指南
报警电话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现将《福州大学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福 州 大 学

                                                                                           2023313



福州大学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有关批示要求,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3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福州大学安全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一露天煤矿坍塌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防控措施到位、督促检查到位,坚决防范和遏制学校安全事故。

二、主要内容

从严从实排查整治,巩固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构建长效机制,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一)消防安全。重点整治学生宿舍、实验室、食堂餐厅、教室礼堂、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风险隐患;严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私拉乱接电线、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重点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车道等部位安全隐患;加强校内用电设备、电线电缆的日常管理检查,避免出现超期服役现象。

牵头单位: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配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处、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二)校舍安全。重点整治危旧房屋、楼宇地下室、建筑工地宿舍等重要部位风险隐患;定期排查校舍安全隐患,对校舍危房进行结构鉴定;对老旧危房采取加固除险、拆除重建等有效措施;对在建工程,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建设安全责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牵头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基建管理处

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三)食品安全。重点整治食材采购、贮存、加工等重点环节风险隐患;落实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食堂日常卫生清洁和消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强食品安全督查和评价考核;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牵头单位: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四)交通安全。重点整治校门口、校园周边道路、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和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等风险隐患;完善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标志、标识和减速带、减速栏等防护措施;及时通报涉生交通安全事故,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严防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牵头单位: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五)实验室安全。严格落实实验室准入机制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齐配足实验室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防护用具等;开展实验室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化学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落实危险化学品全周期管理等。

牵头单位: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六)防范校园欺凌。定期开展校园欺凌线索摸排,及时处置各类线索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学生欺凌事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定预防学生校园欺凌工作方案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对特殊学生落实关爱帮扶和针对性教育等。

牵头单位:保卫部(人民武装部)、学生工作部(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含至诚学院),各单位

(七)防范极端事件。重点加强心理异常师生排查,建立师生心理健康台账;设立心理辅导室,配齐配强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对校园高层建筑存在坠落风险的外窗、阳台(露台)、外廊、屋顶等具有临空面的位置,加装钢纱窗、限位器、防护栏等设施。

牵头单位:学生工作部(处)、教师工作部、后勤管理处

配合单位:各学院(含至诚学院),各单位

(八)校园周边治安安全。定期摸排整治涉校涉生矛盾问题,强化预警预防,与公安机关保持信息互通,及时通报校园周边重点关注人员,共同做好防范工作;定期联合公安、交警、城管等部门,对校园周边乱点乱象开展集中整治等,坚决防范涉生安全事故和暴力伤害事件的发生。

牵头单位: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配合单位: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九)校园安防。配齐配强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到位安全防卫器械器材;落实校园封闭化管理,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达标,校园门口设有符合要求的防冲撞设施;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并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落实门卫值守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登记、安全检查制度。

牵头单位:保卫部(人民武装部)

配合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处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晋江科教园管委会,各学院(含至诚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按照“各单位自查+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各单位要立即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推动,立查立改,持续整改,有效消除校园各类风险隐患,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治理水平。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明确具体分管领导和负责同志,结合单位实际细化检查内容,明确分工、检查重点、实施方式,切实压实安全责任。

(二)全面细致自查。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全面细致的自查,对于重大风险隐患要分级建立台账清单,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制定整改时间表,并及时上报,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安全事故。

(三)强化工作统筹。要统筹好安全大检查工作与单位事业发展的关系,提高大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简单化、“一刀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

(四)紧盯关键时段。学校将对各单位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要盯紧盯牢薄弱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格风险管控,严防漏管失控的问题发生,切实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请各单位将安全大检查自查工作进展情况2023320日前报学校保卫部(人民武装部)。联系人:聂宁,电话:0591-22866089,电子邮箱:bwb@fzu.edu.cn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