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山校区2014级新生落户的通知
各学院:
接上街公安分局通知,旗山校区2014级新生户口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请各学院在9月26日前将需要办理落户在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的学生的户口迁移证、花名册送往保卫部户籍办公室(行政南楼102室,联系:江老师 22866091),有关落户材料规范要求如下:
1.学生迁移证上的籍贯和出生地必须写明至县、市级。
2.迁移证背面须写上学生父母亲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本人的身高。
3.学生花名册上必须盖上学院的公章(学生花名册上必须体现序号、姓名、身份证号码、学院等内容)。
4.各学院将电子档花名册发送到邮箱554088680@qq.com。
附件:2014级新生落户花名册登记表
福州大学保卫部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