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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4-09-23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迎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有关单位:

2014925下午,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省公安厅、省公安消防总队、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省气象局防雷中心等单位对我校的防暴恐、内保、消防安全等情况进行检查。为了做好此次迎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单位内部的迎检准备工作。

二、对照检查,及时整改。此次检查组对学校的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 反恐怖防范工作责任制>的通知》,福建省委专题会议纪要([2013]10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党政机关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公综[2014]412号)情况。二是国庆前夕安全保卫、消防工作自查整改情况;值班室、监控室、档案室、资料室、图书室、财务室、机要室、文印室、计算机中心、食堂、学生宿舍、地下车库、重要物资库和危险物品仓库等部位落实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的情况。三是办公大楼火灾隐患自查、排除情况;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消防出口保持畅通完好和消防警示标志设置规范情况;建立消防安全自我评估机制情况,是否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消防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消防安全检查评估落实情况;专职业余消防队伍建设情况;重要处室(机要室、财务室、档案室等)安装“三铁一器”(防盗门、防盗窗、保险柜、报警器或监控设备)情况。四是安保队伍人员配备、管理和各类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防暴恐设施设备建设、管理及安全隐患整改的情况。各学院各单位要严格对照上述检查内容,在925日前对本单位内部组织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确保不留任何隐患。

三、严格奖惩,追究责任。各学院各单位应按本通知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迎检工作。因本单位工作不到位被检查组通报批评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福州大学安全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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