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我校发生多起学生在教室、图书馆、田径场等公共场所连续发生钱包、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失窃案件。通过研究分析,此类案件的共性是作案分子利用教室、图书馆、田径场等公共场所开放式管理,人员多、成份复杂,就假扮学生模样与学生一起自习或运动等,看到部分学生因故短暂离开教室、图书馆阅览室而未及时带走随身携带钱包、手机以及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之际,立即盗走学生遗留在书桌上的贵重物品。因此,各学院要加强学生在校园公共场所防盗的教育工作,各学院辅导员应立即通过班会、年段会等形式集中对所属学生进行一次在校园公共场所防盗专项安全教育,充分利用相关典型案例,向学生传授在校园公共场所防盗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在校园公共场所要看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在教室、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自习时,短暂离开都应随身带走贵重物品,以免给偷窃分子可趁之机,切实提高学生在校园公共场所的防盗意识,努力遏制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确保学生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