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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06-30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安全素质。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活动对象:全校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单位

三、活动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小组,

负责全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

组  长:陈少平

成  员:林  键  林志凯  刘用庆  魏金明  李礼建  

王向阳  李光辉  周训胜

下设办公室,挂靠校保卫部安全宣传教育科。

四、活动内容

1.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通过班会、年段会、教职工大会、专题报告、专题讲座形式,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引导师生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底线,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质。

2.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各单位通过制作安全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有奖竞猜、发布网络信息、体验活动等形式,向师生传播安全生产理念、思路、措施和行为规范,宣传安全工作政策法规、科普常识、应急处置、自救互救等常识,开展学校安全规章制度和校园安全常识宣传,为师生提供咨询服务。

3.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迅速开展以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的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紧紧抓住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危化品重点区域,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人员密集场所,油气输送管道、供电线路等基础设施,以及电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深入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同时,兼顾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隐患排查与治理,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难于整改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明确责任、整改时限,分轻重缓急落实整改。

4.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因地制宜,重点剖析游泳溺水、自杀、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防拐骗、防踩踏等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组织观看有关安全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善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5.积极参与网络宣教和开展微信“随手拍”活动各单位要动员组织师生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文化精品展示、“安全月”特色宣教活动展示交流、“全国有了安全月的味儿”随手拍等系列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并充分发挥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扩大宣传声势。

6.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行各单位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专题行。认真按照《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文件要求,要选择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等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本单位地理环境、建筑条件、安全疏散能力等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及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师生防灾避险、应急逃生和自救互救能力。

7.开展危旧房屋排查治理活动各单位要立即组织人员对校舍房屋进行逐栋、逐间排查,发现危旧房屋要分门别类提出解决措施。确需维修的,要及时维修;需要重大改造和加固的,及时报给学校职能部门,尽快改造加固;已鉴定为D级危房的,要立即封存、停止使用、直至拆除,一时暂不能拆除的,不得改作他用,且应在D级危房周边设置隔离带及安全警示标志,严禁人员入内;其他危旧房屋,要加强日常巡查,跟踪管理,防止升级为D级危房。

8.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各单位要不断完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持续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为学校创建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迎检工作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动员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直接负责,要成立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强化督导考核要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制度,加强沟通联络,掌握动态。学校将“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综治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三)务求活动实效要把中央、省委关于反“四风”、转作风要求贯穿到“安全生产月”活动全过程,深入学校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月、事故警示教育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知识传播月和安全预案演练月,持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营造宣传氛围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把握正确宣传导向,加强活动宣传报道,推进安全文化进校园、进班级、进宿舍、进课堂、进实验室工作。

各单位要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于6月1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名单(附件1);活动期间请联络员每周三前报送本单位一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以上资料均报送到福州大学保卫部安全宣传教育科,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 系 人:陈全成,联系电话:0591-22866092

     电子邮箱:40377305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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